儋州市第一中学2011级高中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申报与学分认定说明与工作要求
编辑/作者:教科室        发布时间:2012-11-05      阅读:1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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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海南生活上教育厅关于停止使用纸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高中生的研究性学习课题申报与认定工作,特制定以下说明及工作要求:

说明
1. 登录网址
海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edu.hersp.com
学校账号:21201
2.学分认定
研究性学习课题是每个高中学生的必修课程,高中三年中至少要参与三次研究性学习课题的研究,每完成一个课题获5学分,三年中须获得15学分。
3.各时间节点
1)各班学生请于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三个研究性学习课题各项相关表格的填写。
2)各指导教师请于2012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己所指导课题的审核与学分认定工作。
3)各班主任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检查本班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的完成情况及各指导老师的审核与学分认定情况。

各角色工作要求
班主任
1. 把本班学生分为四个研究性学习课题小组并指定小组长(小组长负责添加小组成员与表格填写任务的分工。)
2. 告知学生本班的指导老师帐号,组织与培训学生进行相关的表格填写并提醒其完成表格填写的期限。
3. 检查本班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的完成情况及各指导老师的审核与学分认定情况。如发现某项课题无学分、评价或无点评,请督促相关教师完善相应项目学分认定。如仍存在问题请及时反馈到教科室(快意楼409室)。

指导老师
对自己所指导的研究性学习课题小组进行点评并给予每个课题5学分的认定(必须有对学生个人的评价与个性化评语)。
1、认定学分的操作流程:用老师本人账号和密码登陆http://edu.hersp.com →“综合实践活动”→点击左侧导航栏“我指导的课题”下的“研究性学习”→点击项目列表下的课题名称→点击文档下的标题内容(察看学生是否填写正确)→点击成员下学生的姓名(包括组员)→逐个认定学分(填写评价、学分、评语)→确定。
2、对课题进行点评:确认学生已完成表格的填写内容后,点击项目列表下的课题名称→点击“指导老师点评”,填写点评内容,在“进行状态”一栏选择“完成”,完成指导与审核工作。(指导老师一旦完成学分认定后学生所填信息将不能修改,如学生在教师审核后确需修改,指导教师可把审核状态改为“正在进行”,学生方可修改,修改完毕后指导教师切记把“进行状态”改回“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