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课堂探究活动的主角
编辑/作者:陈丽妹        发布时间:2011-03-08      阅读: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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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及其种类》教学案例与反思

背景分析
这是2005年12月23日我校教学开放日上政治组的杨海滨老师在108班所开的一节公开课。《税收及其种类》这一课是高一经济常识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涉及到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问题。从课堂的整个教学过程来看,杨海滨老师善于从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生活经验,以及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组织学习内容、安排教学环节,并用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指导整个学习过程,使教师和学生在共同探究的学习活动中,能比较深刻地理解所学知识,从而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作为教学经验比较欠缺的年轻教师,有幸地观摩到这样的优质课,对我心里的触动是很大的
现记录《税收及其种类》的教学片段,以期和各位同仁共享与交流。
教学片段
本课一开始,教师就充当小记者采访学生,请大家谈谈自己家里的收入状况如何?然后根据学生的回答,教师接着问,家里的这一笔笔可观的收入,是否要纳税?由此很自然地导入了《税收及其种类》这一内容。
接下来的整个教学过程,主要是通过教师的两个假设来完成的。

假设1:甲同学父亲每月工资500元,乙同学父亲每月工资2000元,那么,他们每个月分别要纳多少税?

师:在学生充分思考的基础上,分别请四个小组的代表上黑板演算,有不同看法的学生也可以自由上去补充。
生:根据各自的想法,黑板上出现了不同的演算方式及其结果。
师:请学生各自汇报,谈谈自己是怎么算的?为什么要这样算?
生:有的同学说这500元和2000元分别是他们的月工资收入,应该减去个税起征点800元后再具体计算;同时,有人提出要进行分段计税;接着又有人说最近上网了解到一些新信息,个人所得税法已经进行了修改,个税的起征点已经上调,由原来的800元调高到1600元…
师:针对学生不同的算法,教师接着问在座的学生,还有没有其它的看法?或者你赞同哪位同学的观点?
生:有的人大胆地站起来指出同学的错误之处,有的则表示自己支持某位同学的观点,并陈述理由。同时,有些意见相左的同学,开始针对某一具体问题热烈地讨论起来,课堂上出现了生生互动的情景。
师:此时,教师针对问题的症结所在,进行适当地点拨、引导,大家忽然间豁然开朗起来,终于得出了正确答案:甲父缴纳0元,乙父需缴纳95元。
师:根据这一计算结果,教师做进一步地引导:甲父无需纳税,而乙父则必须纳税,为什么?
生:有个同学直接说:“这是为了保护低收入者的利益”,接着大家联系教材,得出了“高收入者多纳税,低收入者少纳税”这一个人所得税的显著特征,并且认识到个人所得税已成为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它有利于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

假设2:某一同学的父亲务农,月收入1000元,则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生:有的同学想法比较简单,直接套用个人所得税法进行分段计税,而同时也有人对这种算法提出了质疑…
生:有些同学很快就联系到中国的“三农”政策,以及国家减免农业税等问题。特别是有一位同学提到,今年海南省也取消了农业税,这一点自己是敢肯定的,因为家里父母也是务农的。
生:在大家讨论的过程中,有些思维敏捷的同学很快意识到,前面所谈的“个人所得税”针对的是个人的工薪收入,而这里所说的“农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应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是两个不同的税种,不可把二者混为一谈。
师:在学生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教师马上做进一步地引导,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征税对象、计税方法以及税率;或者说每种税都有其固定的征税对象、计税方法以及税率。由此就很自然地引出了税收的“固定性”这一特征。
生:学生由税收的“固定性”特征,再经过教师层层深入、环环相扣地发问,以及适当的引导、点拨,联系到税收的其余两个特征“强制性与无偿性”,并且理解和掌握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

一、 教学反思
综述这一案例,较好地体现了新课程理念精神,具体说来,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找准切入点,从学生较感兴趣的地方入手。按照教材上的逻辑顺序,本课教学内容应该是先交待税收的含义及其三个基本特征,接着再来学习税收的种类以及在我国影响最大的两个税种——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最后再重点来探讨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然而本课中,教师则一反常态,直接从学生较感兴趣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入手,一开始就通过情境创设,抓住学生的关注点,使学生的精神高度集中起来,为后面的教学提供了一个有利条件。笔者认为,在新课程的背景下,这也是一种大胆的、打破常规教学方式的尝试,不管是否符合原有的教材逻辑顺序,只要有利于课堂教学活动的展开,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就是好方法,就值得运用!
2、采取“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
这节课的整个教学过程,都体现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在教学中,向学生提出相关问题后,放手让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尝试解答,给学生提供充分的从事学习活动的机会和空间,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了学生,把探究问题的过程留给了学生。在探究过程中,学生是真正的主人,他们具有独特的主体意识,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自觉积极的学习态度,能够在教师的启发引导下独立地感知和深入地理解,真正构建起“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一课堂教学目标体系;同时,在这一探究过程中,既培养了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又使得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也都得到了充分的锻炼,他们不仅亲自经历了知识的产生、发展和形成的过程,而且还从中体验到成功的愉悦,从而获得广泛的学习活动经验。
3、在课堂教学中,让学生学会合作与交流。
新课程强调在鼓励学生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先各自探索,再小组交流,,要让学生“学会与人合作,并能与他人交流思维的过程和结果”,让学生“经历与他人交流各自看法的过程”。本节课就较好地体现了新课程所倡导的这一点。比如,在刚开始的纳税演算这一教学环节时,教师便先让学生在各自思考、探索的基础上,再进行小组合作与交流,使每个人不仅对自己的学习负责,而且要对所在小组中其他同学负责,形成人人教我、我教人人的交流合作氛围。当一个人回答不完整或遇到困难时,其他同学及时补充,在主动参与合作中完成学习任务。最后,通过交流,让每个学生都发表自己的观点,倾听同伴的想法,小组间、同学间相互借鉴、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既开拓思路,启迪思维,充分感受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化与灵活性,又能使每个学生都参与交流,都有锻炼的机会。
4、隐匿教学思路,追求教学的“无痕化”境界。
从总体上考察本节课,就会发现,课堂上真正的主角是学生,他们是舞台上的演员,而教师则更像是一名幕后的导演。学生通过自主探究学习,亲自经历了知识的产生、发展和形成的过程,那种教师摆着架子,俨然“智者”去“考”去“问”学生的教学行为,在这里是找不到的。学生在自主的学习中,获取知识、增长能力、体验成功;教师则起到点拨、引导作用,做学生学习的引路人。